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11:51   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民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8386;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康巴什新区林业大厦812室);

邮政编码:01701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本部门及全市民委系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2017年,机关各部门和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将全市民委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亮点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机关各部门、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均保质保量完成了2017年初制定的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继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举报投诉机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我委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工作制度,重点对信息的公开范围认定、公开渠道和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机关各科室和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切实通过有效的制度措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官媒建设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委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资金运行等信息,为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方针政策、办理事项提供便利。此外,为充分满足群众的使用需求,我委对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进行改版建设,将重点完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窗口。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4条,通知公告44条。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三公” 经费预算及季度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为规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按照要求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联系方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市民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掌握信息的相关情况,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还比较单一,依然以部门动态和通知公告为主;二是公开渠道依然以“鄂尔多斯在线”和本部门网站为主,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已公开的信息较为凌乱,对信息的管理水平还需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细化任务分工,丰富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更广领域延伸。开展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力争在2018年走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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