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23 17:11   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民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8386;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C座C1117室);

邮政编码:01701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本部门及全市民委系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2016年,委党组进一步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将全市民委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亮点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机关各部门、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均配备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了2016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继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举报投诉机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我委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工作制度,重点对信息的公开范围认定、公开渠道和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机关各科室和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切实通过有效的制度措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官媒建设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委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资金运行等信息,为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方针政策、办理事项提供便利。此外,为充分满足群众的使用需求,我委于2016年12月起开始对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进行改版建设,将重点完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窗口。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0条,通知公告20条。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三公” 经费预算及季度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还比较单一,依然以部门动态和通知公告为主;二是公开渠道依然以“鄂尔多斯在线”和本部门网站为主,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已公开的信息较为凌乱,对信息的管理水平还需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细化任务分工,通过有效的制度机制和技术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力争在2017年取得新进展。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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