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16:43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民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8381;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812室);
  邮政编码:01701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本部门及全市民委系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2018年,机关各部门和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努力将全市民委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成为群众满意的亮点工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各部门、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均保质保量完成了2018年初制定的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继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举报投诉机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我委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工作制度,重点对信息的公开范围认定、公开渠道和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机关各科室和各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了具体的任务要求,切实通过有效的制度措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信息宣传,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委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微信、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资金运行等信息,为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方针政策、办理事项提供便利。此外,为充分满足群众的使用需求,我委对部门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进行改版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09条,通知公告18条。按照要求,按时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8年度部门预算、“三公” 经费预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针对不足,2019年,我委将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的受理、督办,更好地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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