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17:40   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尔多斯市民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8380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C座C1116室)

邮政编码:01701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规章制度,保证运作规范。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举报投诉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重点考核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效果。

(三)拓宽公开途径,扩大公开实效。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通过机关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资金运行等信息,为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方针政策、办理事项提供便利。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36条,通知公告11条。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三公” 经费预算及季度支出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信息公开形式和途径仍需拓展,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加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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