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6 09:19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和其他相关等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展公开载体
  紧紧围绕机关概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少数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着重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很多问题。
  2013年,我委将根据《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与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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