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内蒙古文联 内蒙古作协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4-05-15 09:33   来源:自治区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民委、中国作协印发的《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民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内蒙古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坚持党对民族文学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内蒙古文学精品力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新时代内蒙古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将蕴含其中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转化为推动内蒙古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把内蒙古各民族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勇担使命、勇开新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内蒙古文学的力量。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民族文学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持续强化思想引领,推动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相互贯通,入脑入心。深刻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七个着力”的内涵与意义,深刻把握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的丰富内涵,把握新时代文学的使命任务和要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内蒙古文学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路线方针,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文学工作的方向和道路,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内蒙古文学工作焕发新气象、取得新成就。
  (三)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内蒙古文学事业的新使命新任务。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内蒙古文学工作的历史方位,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融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从北疆多民族历史、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审美取向等多重角度来审视和看待内蒙古文学,使之能够保存、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要引导内蒙古各民族作家坚定文化自信、担当使命、奋发有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更多优秀文学作品,充分发挥文学润物无声、凝聚民心的独特作用,不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三、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四)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新时代内蒙古文学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通过文学作品引导各族人民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正确把握“四对关系”。民族文学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文学也必须正确把握好“四对关系”。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六)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我国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要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准确认识中华文明起源和历史脉络,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书写中华文明取得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以文学的力量引导各族群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激活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学习宣传教育和文学书写,继承和发扬党领导各族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从共同历史记忆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从历史必然中强化爱党爱国意识。
  (八)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爱国主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核心价值。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内蒙古文学工作,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内蒙古文学创作中要突出爱国情怀培养、道德素质提升、法治意识增强、诚信守法教育、文明礼仪普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民群众精神世界。
  (九)深入挖掘北疆文化资源。北疆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心手相牵,共同开拓、建设、守卫祖国北部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形成的融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爱国忠诚奉献为核心理念,以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为精神标识的地域文化。“北疆文化”体现内蒙古各族人民崇高的价值追求,充分展现北疆儿女鲜明的精神追求、精神品格、精神力量。内蒙古文学要建立北疆文化品牌创作生产机制,创作出一批彰显中华文明突出特性、体现北疆文化基本内涵的精品力作。
  (十)用文学作品讲好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感人故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内蒙古文学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围绕“最好牧场为航天”“三千孤儿入内蒙”“克服困难捐粮畜”“各族人民建包钢”等民族团结的历史佳话,努力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文学作品,引导广大作家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好人”等新时代故事,书写内蒙古各民族在实现共同富裕、迈向现代化征程中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和谐景象。支持举办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民族文学创作笔会,举办多民族作家创作座谈会,积极开展与广东、浙江、吉林和辽宁等地作家之间的文学交流,推动形成区内外各民族作家的守望相助、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文学创作局面。
  (十一)发挥文学作品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的重要作用。组织举办内蒙古生态文学周系列活动,积极承办中国作家协会“文学照亮生活——中国作家文学公开课”和“中国作家内蒙古文学周”等群众性文学活动,承接以“文学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论坛”落地内蒙古举办,持续开展“北疆文艺大讲堂·文学创作系列”讲座,把优质文学内容、文学辅导送到群众身边,为内蒙古文化建设、文学发展服务。实施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重点扶持项目,每年投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基层公共文学服务活动。组织实施“新春诗会”,通过朗诵展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魅力,营造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举办全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学翻译人才培训班,着力培养能够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流畅互译的翻译人才,实施“优秀蒙古文文学作品翻译出版工程”,将优秀蒙古文文学作品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出版发行,切实帮助民族地区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五、创作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优秀文学作品
  (十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广大作家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的喜怒哀乐倾注在自己的笔端,始终保持对人民的真挚热爱,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创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给予最热情的赞颂。组织实施内蒙古作家“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到火热的生产一线去”——内蒙古中青年作家采访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和人民群众之中,创作推出系列优秀文学作品。申请在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中国作家“深入生活 扎根人民”新时代文学实践点,推荐作家积极参与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的“到人民中去”文学品牌活动,积极鼓励作家深入群众,扎根人民,让人民成为作品的主角,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把心、情、思沉到人民之中,同人民一道感受时代的脉动,为时代和人民放歌。
  (十三)聚焦主题创作,塑造时代精神。深刻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把个人命运与民族命运相结合、艺术生命与国家前途相融合、文学创造与人民愿望相契合。引导内蒙古广大作家积极参与“内蒙古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工程”的选题认领,主动自觉与时代对接,与时代共情,推动文学创作向现实题材靠拢,助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号召广大作家聚焦中国作协“新时代山乡巨变创作计划”“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用艺术实践贯通文明底蕴和时代主题,用深邃隽永、文质兼美的文学作品,抒写“国之大者”“区之大计”“民之大事”,用优秀文学作品展现内蒙古各族人民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的生动实践,全景式多维度体现内蒙古新时代新征程的精神气象。
  (十四)坚持守正创新,开拓创作视野。坚守文学正道,秉持开放包容,深入开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资源,继承各民族厚重的文化资源和文学传统,主动借鉴人类创作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在守正创新中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创作推出优秀作品。把创新创造贯穿文学创作全过程,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在提高原创力上下功夫,在拓展题材、内容、形式、手法上下功夫,推动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努力创作更多具有内蒙古气派的经典之作。引导好网络文学创作,切实推动网络文学成为当代中国文艺发展的最大增量。突破传统文学创作路径依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媒介丰富文艺创作形式,更新思维模式、文体形式和话语方式,不断提高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推动文学事业呈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十五)加强文学理论研究,强化评论评奖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办好“北疆文艺论坛”,继续高度重视文艺评论评奖工作,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理性、系统性、整体性研究和阐释;积极参与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等工作;举办重点文艺作品、重要作家、重大文学现象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及时分析文学思潮新变化,准确研判文学发展新态势,开展科学、健康、理性、客观、公正的文学评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文艺评奖改革政策精神,改革评奖制度,规范评奖程序,彰显评奖导向,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评选活动程序、规则、办法,推动评奖导向更加鲜明、过程更加透明、评选更加公正,持续提升奖项权威性、影响力、美誉度,激励创作,引领风尚。
  六、建设薪火相传、德艺双馨的作家队伍
  (十六)团结凝聚各民族作家。紧扣“做人的工作”,加强作协联络作家职能,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托内蒙古文学馆“作家之家”场地,常态化举办“作家朋友 欢迎回家”活动,广泛邀请各领域作家经常“回家”,共商发展、共话文学,凝聚作家团结奋进的力量,让作协成为让广大作家温暖、信赖、眷恋的“作家之家”。大力加强作家队伍建设,不断发现青年作家、基层作家、少数民族作家,努力培养一支覆盖各民族、涵盖各门类、结构合理、年龄均衡的多民族作家队伍。
  (十七)以青年作家为重点加强专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手段,加大培养力度,策划召开内蒙古青年作家创作会议,举办内蒙古作家协会新会员培训班、网络作家培训班、青年作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文学研讨会,举办全区骨干作家培训班,重点吸纳少数民族作家参与培训学习,举办基层农牧民作家培训班、内蒙古农牧民作家研评会等针对少数民族作家的文学活动,持续举办内蒙古大学文学创作研究班,推荐学员参加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内蒙古班)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推荐内蒙古作家参加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申报,提高创作水平,提升作品影响。
  七、积极推动新时代内蒙古文学融入现代传播格局
  (十八)加强文学阵地建设。树立互联网思维和文学大传播观念,积极探索全媒体时代文学工作发展路径,准确把握融媒体传播规律,推动文学事业深度融入现代传播格局。优化传播方式,启动青年作家专项推介活动,通过拍摄系列短视频,向公众展示和推广优秀的内蒙古青年作家。拓宽传播渠道,持续推动优秀作家作品宣传推介,以改稿会、研讨会、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为牵引,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文学和作家的曝光度。主动牵线搭桥,畅通内蒙古文学杂志社与自治区少数民族古籍征集研究室、内蒙古地方民族语文杂志社交流合作路径,提升《草原》和《花的原野》办刊质量,积极为内蒙古文学开辟园地,为内蒙古文学出精品、出人才提供帮助。用好内蒙古文学馆展览优势,举办民族团结主题文学作品展,形象直观展现内蒙古民族团结主题文学精品。
  (十九)推动文学作品多形态转化。发挥文学在各艺术门类中的中心地位和“母本”作用,积极推动内蒙古文学成果向影视、戏剧和网络音频视频等文艺形态转变,加强版权保护和开发利用,开设内蒙古作家作品诵读专栏,实现文学视听转化,打破文学领域的自我循环,主动出击、主动输出,实现文学“破圈”传播,跨界生长,尽可能光大文学价值,推动新时代内蒙古文学业态活跃、多维发展。
  (二十)提升内蒙古文学国际传播能力。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立足内蒙古地理区位优势,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文学交往交流,搭建对话之路,积极组织区内作家参加国际文学交流活动,创建丰富多元、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展示内蒙古作家风貌,宣传内蒙古文学成就。加强作品对外翻译推介,推进文学作品互译出版,推动更多文学精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交流互鉴中推出熔铸古今、汇通中外的文化成果。
  八、加强组织领导,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文学事业新局面
  (二十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全区“文学工作一盘棋”发展格局,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的优势,形成内蒙古民委和内蒙古文联、内蒙古作协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化“文润北疆”中国作协与内蒙古作协帮扶合作计划。全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和基层作协组织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中东部地区文学交流,积极开展广东、浙江、四川作家赴内蒙古采风创作活动。
  (二十二)压实工作责任,防范风险隐患。高度重视文学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政治方向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创作,守好文化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强化互联网意识,研究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和特点,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进一步巩固和壮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流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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