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市农牧民职业 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2700011727395A/2026-26428 发文字号: 鄂民委发〔2024〕32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发文机关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信息分类 其他;业务工作  报告;通报;意见;批复;通知;公告;通告;其他 公开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概述   各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聚焦铸...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市农牧民职业 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职业技能水平,拓宽创业就业渠道,全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民委决定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市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族农牧民群众、转移进城待业人员、创业就业人员等。
  (二)培训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学习意愿强烈,服从管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具体参训人员由旗区民委审核推荐报名,并于5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至市民委共同发展科。
  二、培训地点、时间、人数
  (一)培训地点:东胜区
  (二)培训时间:2024年5月26日至6月4日,共10天,5月26日报道。
  (三)培训人数:80人
  三、培训专业
  保育员、传统理疗按摩。
  四、培训费用
  所有参训学员培训费由主办方承担(包括:食宿费、材料费、结业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费等),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
  五、其它事项
  (一)各旗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二)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全部完成教学课程后颁发结业证书。学员报到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三)参训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参加培训,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准随意请假,禁止一切与培训无关事项,严禁聚餐酗酒,严禁寻衅滋事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者提前劝退,并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员报道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幸福职业培训学校(东胜区蓝洋林顿喜事汇大酒店)
  联系人:市民委 赛音毕力格        0477-8588379   
  东胜区幸福职业培训学校   15004770130
  附件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市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市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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