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2700011727395A/2026-32285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 公开日期 2020年07月06日
概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   自2013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
  自2013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以来,各地竞相创建,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018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对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国家民委对2014年发布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进行了修改完善。新修订的测评指标总分值为100分,测评分值达到90分以上可向国家民委申报。
  现将修订后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民委发〔2014〕94号附件1)失效。

  原文下载: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测评指标(试行)的通知
  相关链接:http://mw.ordos.gov.cn/zwgk_135464/fdzdgknr/zcjd/202012/t20201224_2826213.html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