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9-28 1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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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3)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领域的实施、衔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等工作。对旗区民族工作和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指导各旗区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6)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承担蒙古语言文字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译、出版、报刊、广播影视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7)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9)配合自治区做好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独立编制机构。2020年,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4个,比上年减少1个。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划在市统战部。
  (2)独立核算机构。2020年,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末职工人员情况,其中:在职人员35个,增加2个;离休人员1个,增加1个;退休人员0个,无变动;其他人员3个,增加3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退养人员3名  。年末遗属人员1人。上述人员变动原因:2020年我单位调入1名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离休人员1名,2019年漏填;退养人员3名,2019年未填入其他人员。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96.59万元,比上年减少52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2019年为369万元,2020年为285万元。其次2019年开展鄂尔多斯市民族教育发展史和民俗文化智库建设项目,项目经费为344万元。2020年,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96.59万元,比上年减少52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2019年为369万元,2020年为285万元。其次2019年开展鄂尔多斯市民族教育发展史和民俗文化智库建设项目,项目经费为344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4.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33.3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58万元;支出总计1,584.9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2.5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10.00万元,增长34.90%;支出总计增加410.00万元,增长34.90%。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0年新调入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部分未实施完成项目在2020年实施,导致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43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0.02万元,占99.8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32万元,占0.2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4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84万元,占52.00%;项目支出673.54万元,占48.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0.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26万元;支出总计1,450.2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83.1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02.64万元,增长38.40%;支出增加402.64万元,增长38.40%。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0年新调入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部分未实施完成项目在2020年实施,导致2020年项目支出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59万元,占52.20%;项目支出653.54万元,占47.8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0.28万元、津贴补贴177.34万元、奖金3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6.12万元、离休费8.22万元、退休费23.7万元、抚恤金96.92万元、生活补助2.92万元,较上年增加126.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调入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0年我单位发生死亡抚恤金支出。公用经费80.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9万元、手续费0.029万元、邮电费0.88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3.88万元、委托业务费7.05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万元,较上年减少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要求,压缩公用经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76万元,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5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的55.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45.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度按照政府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有大幅下降。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7万元,占87.80%;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12.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代久远进行保养维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0万元,接待18批次,共接待180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接待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有项8个,共涉及资金 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组织对“民族工作专项经费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 蒙古语言文字经费 ”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考核合格。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1万元,比2019年减少7.77万元,降低8.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政府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有大幅下降。
  本单位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81万元,比2019年减少7.77万元,降低8.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政府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有大幅下降。(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部门决算财决07表10栏合计数),并需与预算公开衔接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万元,比2019年增加9.99万元,增长(降低)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采购货物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万元,比2019年减少26.42万元,降低80.10%,主要原因是2020年采购服务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报废车辆,等待处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哈布热    联系电话:0477-858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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