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函

时间:2022-12-07 17:27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鄂民委函〔2022〕102号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市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地实现了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全面协调推进、融合发展。
  一、落实责任主体,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引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促进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2022年,委党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把法治宣传、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机关考核指标体系,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召开全市民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会,印发《市民委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在全市民委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在市民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开设“阿娜尔和您共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进行时”专栏,及时发布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信息和转载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权威评论,在机关宣传栏、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传标语,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营造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工作的重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民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2次、集体学习4次,举办民委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网络答题1次,集中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行政处罚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参学率达100%。组织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观看《以法之名》法治主题教育电影,通过多种形式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市民委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用权的意识。
  二、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党组集体讨论等要求,集体讨论率达100%,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市民委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向市委和市政府、自治区民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市民委依法治市公工作年度报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鄂府发[2020]66号),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经梳理,市民委近3年没有出台过规范性文件。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市民委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依法公开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资金运行等信息。目前,市民委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84条,市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6条。同时,市民委领导班子积极配合开展信访接待日、公开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各族群间的互动交流。
  三、落实普法责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影响力。印发《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筑梦跟党走”鄂尔多斯市民族政策宣传月直播活动,直播当天,观看人数达到13万人次。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政策宣传”行动,制作12期《石榴花开》法治微课堂,通过网络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组织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通过文艺演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台等形式集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品约12万余份。组织举办“踔厉奋发新征程 迎接党的二十大”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组织线上答题,吸引全市33000余人次参与有奖答题活动。通过这些措施,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二)提高应对民族领域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民族领域相关应急预案,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更好地把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各族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和谐、稳定。目前,已妥善处置舆情事件13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经查,市民委2022年无行政应诉案件,未收到有关部门发来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四)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内依法治区委发〔2022〕1号),规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需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截至目前,市民委法律顾问对2项行政措施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参与机关内部争议调解2次,帮助审理合同37件,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服务16次。
  虽然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做得不足之处需要改进,如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泛,随着新的形势发展,新挑战不断增加,民委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已不能充分应对不断更新的工作要求。下一步,针对工作的不足,我们一是要充分发挥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月的作用,在全社会范围内,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以更接地气、更具服务意识的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影响力,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互观互学、参加法宣在线学法等形式,努力提高民族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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