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的函

时间:2020-12-04 09:37   来源:
  鄂民委函〔2020〕69号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民族法治建设实际,年初制定了市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一年来我委逐一落实《方案》中部署,组织开展了多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
  一、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带头学习法律法规
  市民委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民族工作发展、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落实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族宗教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机关内形成了重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今年市民委党组2次听取民委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对做好民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网上答题等方式,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和机关集体学习内容,使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入脑入心,提高了民委系统干部法治意识。三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委没有接到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四是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知识。通过参加市委统战系统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集体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购买民法典学法书籍等方式,让市民委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到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为今后更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定分止争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促进市民委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五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聘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今年我委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也没有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六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参加法宣在线学法人员参学率达到97%,第一季度参考通过率达到100%。
  二、学习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9〕23号)。我委组织集体学习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容,在市民委官网上公布了市民委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办公地址、执法职能信息。由于具体执法权已下放到旗区一级,市民委全年没有行政许可、处罚等事项。二是配合政务服务局落实“互联网+”工作任务,重新整理市民委权责清单,对服务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按时提交给市政务服务局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渠道,确保监管全覆盖。今年我委在官网首页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地址和邮箱,加大对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的社会监督力度。四是配合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全区法治政府一体平台对接工作,及时详实上传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材料,通过整理考评材料,为今后做好民委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年初我委按照《鄂尔多斯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规定,制定“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任务细分到各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一是组织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5月份,面向全社会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奖答题活动,共有36529人次参加活动。全市各级民委均组织专题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了民委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在干部培训教育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参观草原知青博物馆、观看全国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式等方式,培育拼搏进取、迎难而上的机关精神,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的机关风尚。二是为依法做好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为重点,编制《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指南》5000册分发到全市各个社区。三是开展送法律进基层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专项检查的方式把宣传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面向帮扶群众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让各族群众了解民族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在工作场所循环播放《宪法法律护我成长》、《我是宪法守护者,我是人民公仆》、《依法治理 科学有序防控疫情》和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等宣传片,在市民委宣传栏张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海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抓好市民委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我市近年出台的《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12月3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市民委主要领导讲了一堂专题法治课,课后要求民委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宪法宣传周期间还组织市民委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集体观看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庭审视频、观看环保题材电影《绿水》、动员全市民委系统227名干部职工参加由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组织的“鄂尔多斯市12.4民法典网络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四、认真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活动
  2020年疫情期间,我委及时学习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以“战时状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抗击疫情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两不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防疫宣传。为社区送去口罩、消毒液等防护急需物资,联系民族企业内蒙古阿努食品有限公司为社区和嘎查捐赠价值3.4万元奶茶方便套餐;民委干部职工自发捐款9800元,以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在市民委微信官方公众号举办民族法制宣传有奖答题活动(内含防疫防控知识),吸引全市36529人次参加。与市第四医院共同制作蒙汉双语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试指南》,面向9个旗区社区和医院发放5000份,及时向疫情防控第一线宣传最新疫情防控知识,为维护我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经调查,全市民委系统没有法律专业人才,随着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不断增加,民委队伍中急需法律专业人才。建议在各级政府机构考录工作人员计划中,专门留出一定名额,招录法律专业人才,优先分配到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建议把优先提拔使用法律素养高、法治意识好的干部列入干部考核任用办法中,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中从事法治工作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机构改革后,有的旗区蒙古语文执法机构被并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机构,市民委虽然有监督指导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口工作人员不固定,存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慢、不到位情况。建议协调编委等机构进一步细分旗区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给足人员编制,配备充足的执法人员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对口工作。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民族法治宣传周、9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12.4”宪法宣传周、“弘扬乌兰牧骑精神 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服务活动等平台作用,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面向各族干部群众组织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继续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活动,发挥好机关图书阅览室法律文化角学习教育功能,组织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学习。结合帮扶工作,深入结对社区和嘎查,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
  3、落实监督责任。全市范围内组织社会用文蒙汉并用工作督查,在执法督查中,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面向服务对象同步开展普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4、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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