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16:52   来源:
  各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0]113号),现下达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见附件1)和项目管理(见附件2)请各旗区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突出重点,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资金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推动民族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民族工作重点任务,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旗区要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作用。
  二、备案要求
  各旗区收到文件后,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联系并拨付资金。并将备案材料同时抄当地财政部门,以便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各旗区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包括旗区备案报告、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汇总表、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情况信息表)将项目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市民委民族经济科两份。
  三、关于项目管理费
  根据《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2020年度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财政预算额度,对市本级下达各旗区全年项目资金额度按比例进行了具体分配,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规划编制、项目筛选评估、项目库建设、项目管理与培训、项目公示公告、档案保存、监督检查验收等有关工作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与项目管理无关的支出。
  各旗区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滞留、挪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效益按时反馈。
  附件:1.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表 
  3.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汇总表
  4.2020年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情况信息表
 
 
  公示公告单位: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5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77—858837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
  邮箱:ordosmwxxx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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