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举办全市民委系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

时间:2021-07-17 08:30   来源:市民委监督检查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贯彻实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巩固提升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民委于7月12日-15日在鄂尔多斯市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中心举办全市民委系统及兼职委员单位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委党组书记、主任特古斯在开班式上指出,多年来,在自治区民委的业务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鄂尔多斯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市民委系统进一步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理论基础,坚持深入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坚持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果、新成效。
  此次培训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精心安排了铸牢中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政策与实践、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等有助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高民族工作队伍政治鉴别力和履职水平的专题讲座。
  来自市民委各兼职委员单位分管民族工作领导,各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分管副主任、相关工作人员,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管委会民族事务和文物管理局负责人及市民委全体干部职工7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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