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蒙古语文工作
今年以来,杭锦旗认真贯彻蒙古语言文字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和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
一、蒙古语文政策宣传情况
一是成立了蒙汉双语宣讲团,在全旗范围内广泛开展了蒙古语文政策宣讲活动。累计举办宣讲活动220场次,受众达8000多人次。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目和报纸等各级各类网络媒体媒介及“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杭锦文化日等活动,大力宣传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政策和法规,切实为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蒙古语言文字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举办执法部门翻译人员和广告制作企业负责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系统试点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从业人员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的能力。二是举办了杭锦旗第六届蒙古语文学创作培训班,邀请蒙古国斯·乌云和希古德日其其格两位知名作家授课,为广大文学创作骨干和文艺爱好者搭建了交流平台。三是与《金钥匙》杂志社联合举办了“达·那木斯来扎布作品研讨会”,与会专家并围绕杭锦旗民俗、民族文化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四是完成了《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档案文献》(31-70卷)的协助编录工作。出版了《杭锦旗民俗文化研究》《杭锦旗非物质文化遗产暨民族文化画册》《杭锦旗寺庙文化》等图书及《乌仁藤乃》刊物(37期)。
三、公文翻译情况
杭锦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全部设立了翻译室,配备了5名专职翻译人员。部分苏木镇(管委会)和重点涉农涉牧政府职能部门也配备了专兼职翻译。旗、苏木乡(镇)两级大型会议材料翻译率达到97%,涉农涉牧文件的翻译率逐年提高。
四、市面用文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杭锦旗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蒙古语文工作纳入“五位一体”考核体系,健全了市面用文管理机制,为社会市面用文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成立了蒙古文政务网站运维中心,政务服务中心14个窗口单位配备了蒙汉兼通工作人员,为蒙古族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三是市面用文牌匾严格落实蒙汉文并用制度,经民族宗教部门审核后进行制作及挂放。2018年,累计翻译审核各类公章、牌匾等4840个。四是组织全旗42家广告牌匾制作公司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与广告公司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从源头上规范广告牌匾的制作。五是加大社会市面用文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执法部门对全旗各类围挡广告、大型酒店、旅游景区、街面牌匾等广告牌匾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整改各类牌匾2539块,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了96%,规范率达到了95%以上。